【历史一页】全面依法治省的陕西实践

来源:  时间: 2021-03-08  阅读量:

□ 中共陕西省委党史研究室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离不开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更是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和支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一次把法治建设作为中央全会的专门议题,同年又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有力彰显了党中央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建设法治中国的信心。陕西作为中国法治思想的重要发祥地,《周礼》《秦律》《唐六典》等律法经典绵延不绝、历久弥新。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改革开放,陕西的法治建设始终与国家法治建设同频,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陕西坚持以法治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来谋划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工作,法治陕西建设取得丰硕成果。


全面依法治省实践的背景

一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阶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共产党在建立和巩固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基础上,确立了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从1949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以成立西北军政委员会司法部为起点,相继成立了陕西省司法厅、部分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行政科、各区乡街道居委会的调解组织、32个县(市)法律顾问处和省律师协会筹备委员会。1954年西北大学设立法律系,开始培养法律人才,逐步解决全省后备法律人才缺乏的突出问题。这一系列重要举措,在陕西法制建设初创阶段对提供社会法律服务、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是法治建设恢复发展阶段。进入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明确了一定要靠法制治理国家的原则。在党中央和陕西省委的领导下,1979年1月陕西省委成立政法领导小组,1982年2月中共陕西省委政法委员会成立,到1983年11月各市(地)均设立市(地)委政法委员会。1980年2月陕西省委决定恢复设立陕西省司法局(1983年6月更名为陕西省司法厅),随后全省10个地(市)和107个县(区)相继成立了司法局。从1985年起,开始制定“一五”普法规划,1986年成立陕西省普及法律常识工作领导小组。1988年9月全国部分城市市长学法用法座谈会后,宝鸡、咸阳、韩城、商州4个市作出了依法治市的决定,有7个市的人大作出了依法治市的决议,有10个市的政府制定了规划或实施方案,有73个县(区)开展了依法治县(区)工作。1105个省、地(市)、县(区)、乡(镇)四级依法治理工作试点单位开始探索,积累了依法治理工作的初步经验。1994年,陕西全面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全省有13个城市开展了依法治市活动,46个县(区)开展了依法治县(区)活动,1100个乡镇开展了依法治乡、治镇活动,6469个行政村开展了依法治村、民主管理活动,涌现出了一大批依法治理的先进典型。

三是依法治省部署实施阶段。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中国的法制建设揭开了新的篇章。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陕西明确提出要通过依法治省来使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在陕西得以实施,并成立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省规划和立法规划。各市、县(区)调整充实了依法治理工作机构、召开了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各省级部门制定了本部门、本行业依法治理规划,使依法治省工作健康有序地向前推进。2004年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陕西各级政府部门相继成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陕西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2007年通过《陕西省依法行政监督办法》,成为国内首部规范依法行政监督的政府规章。随后制定《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陕西省行政执法人员基本行为规范》等多部政府规章,逐步将政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也填补了陕西行政执法制度建设的空白。除此之外,陕西成立全省重点建设项目法律服务团(后晋升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和各市分团、各区县服务组,完善法律顾问聘任制度,推动“遇事找法”成为政府工作的习惯;在全国较早提出并实施了创建“安全陕西”“平安陕西”;创造性地开办了“陕西司法大讲堂”,建立首批法治教育基地,创建陕西普法网,开展法治建设专题讲座“千家万户学法律”活动,受到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表彰。通过党的十五大以来的努力创新,形成了陕西依法治省工作的基本格局,为党的十八大后全面推进依法治省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实践

从党的十八大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统筹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开创新局面。在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下,陕西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为引领,紧抓顶层设计,回应群众期待,坚定不移沿着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科学理论指引的方向砥砺前行,走出了一条陕西特色的全面依法治省实践之路。

党的领导不断夯实。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陕西始终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建立健全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明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研究制定省委依法治省办工作细则,出台依法治省专家咨询工作办法、法治建设联络员工作办法等。特别是2018年12月31日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成立后,设立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4个协调小组,进一步理顺了与省委、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省政府在审议立法事项、审议法治议题、工作统筹等方面关系,全省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氛围进一步增强,法治陕西的“四梁八柱”格局基本形成。2019年12月13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的决定》,充分体现了陕西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推进法治陕西高质量发展,又立足陕西实际有针对性、有操作性地谋篇布局,法治陕西建设的制度根基不断夯实。

地方立法不断完善。近年来,陕西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立法工作与改革决策不断衔接,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适应,立法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通过建立健全重大立法事项、重要法规、立法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向省委请示报告制度和立法规范、计划报委员会会议审议机制,党委对立法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通过解决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突出鲜明地方特色,出台修订《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陕西省渭河流域管理条例》《陕西省延安革命旧址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人大在立法的主导作用充分彰显;通过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出台《陕西省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办法》《陕西省公路桥梁安全保护办法》《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的法规,政府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通过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和全国首创的“智慧立法”系统,畅通立法工作的民意征集渠道,各方参与立法的合力逐步形成。截至2019年12月,全省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307件,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195件,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112件。许多立法在全国领先,以良法促善治的格局基本形成。

执法力度不断强化。聚焦法治政府建设来推进严格执法是陕西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的亮点工程。近年来,陕西按照《陕西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科学民主合法地进行重大行政决策,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持续推进。其中,微信办照业务在全国率先开展,600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掌上可办”;编制政府权责清单,建成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双随机一公开”全覆盖;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公务人员研学法律、实践法律成为工作常态;修订《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实现全省各级政府和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通过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耕地保护、食品安全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出台贯彻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纪律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实施方案,开发执法办案与监督信息系统,公正文明执法的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司法公信力不断提升。组织研究司法制度和司法政策方面的重大问题,协调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制定《陕西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方案》,落实法院、检察院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职数调整等10个方面试点工作改革配套方案,完成2017年陕西承担的103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全面落实“捕诉一体”改革部署,实现“捕诉一体”上下贯通。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五大改造”工作格局,确保监管改造场所持续安全稳定。大力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实现县级用警全覆盖。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初步实现了中央提出的阶段性目标。积极推行全国统一戒毒工作基本模式,加快“四区五中心一延伸”实体化建设,“智慧戒毒”信息化体系基本搭建。有力推进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改革工作,税务系统全面建立了公职律师制度。继续推进人员分类改革工作,完成法官、检察官择优选升和从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工作。不断壮大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法律服务团队伍,特别是在三星电子项目建设和西安国际港务区建设中设立“法律服务团办公室”,开辟了依法治理服务经济建设的新途径。

全民守法不断深化。深入推进“六五”“七五”普法,开展“宪法·智慧普法进校园”“宪法进机关、进企业、进军营、进社区”、《民法典》宣讲等系列活动,评选“陕西省十大法治人物”,举办“与法同行”新媒体快乐普法、陕西省高校法治文化节、“我与宪法”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大赛,全省掀起了学法普法热潮。继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将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职能打包整合,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的法律服务,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基本实现了贫困县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聚焦“关键少数”,着眼“重点多数”,运用“法润三秦大讲堂”“法宣在线”“百姓法治宝典”APP等平台,进行“菜单式”选课、“流动式”授课。开展全省处级以上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统一考试。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推进法治文化创新,把普法教育与群众需要结合起来,积极开展特殊人群帮扶行动、法律扶贫活动和“送法入户”活动,为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奠定良好的社会基础。


深化全面依法治省实践  建设更高水平法治陕西

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召开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这在党的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会议正式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了明确表述,这是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论体系和框架之下的又一个重要思想概念。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省全过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陕西党员干部应以高度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深刻领会和把握其重大意义、精神实质、科学内涵、实践要求,推动全面依法治省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提高党全面依法治省能力,推动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全面依法治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而是要加强和完善党的领导。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实施《法治陕西建设规划(2020-2025年)》是实现新时代法治陕西建设追赶超越的重要遵循。要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确保做到“两个不动摇”。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推进红色基因传承,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工作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巩固党执政地位、改善党执政方式、提高党执政能力,确保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行稳致远。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省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将顶层设计和法治实践相结合,把党的领导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通过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效实施。各级党委、政府应切实担负起全面依法治省的责任,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全面依法治省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落地。

以法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充分体现人民意志。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的主体地位,也保证了人民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有效保证人民在党的领导下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政府事务、经济文化事业和社会事务。坚持以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来推进法治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系统研究谋划和解决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不断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使人民群众通过法治参与国家治理的过程成为发扬民主、汇集民智、凝聚共识的过程,使法律及其实施有效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力。

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依法治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陕西、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着眼增强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科学推动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坚持主动围绕中心、服务发展大局,以法治政府建设为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扎实推进具有陕西特色的法治政府“六大工程”建设,强化各级各部门推动法治建设的政治责任,促使法治陕西建设迈向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推进高效能治理。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促进司法公正,更好发挥法治对改革发展稳定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坚持省内法治和涉外法治统筹推进,善于利用现有国际机制,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协调好“一带一路”参与各方之间的法律政策关系。

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为更高水平法治陕西建设提供人才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至关重要。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的教育培训,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抓好科学理论武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专业化建设摆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来抓,突出实战、实用、实效导向,全面提升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深化法学教育改革,加强法治及其相关领域基础性问题研究,找准人才培养和行业需求的结合点,推进法治人才供给侧改革。加强对法治工作队伍严格管理,完善纪律、规范、责任追究等制度,深入开展政法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保持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要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执笔:研究三处四级主任科员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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