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70年代在白河工作的若干经历

来源:陕西党史  时间: 2017-11-14  阅读量:

邓春华口述  蔡建中整理

我是白河人,看到家乡这几年翻天覆地的变化,由衷的高兴。我生于1942年2月,老家在白河城关河街红星桥,1956年1月就参加工作了。记得当时个子高,虽然不满14岁,还是被录用了。在短期培训后,被分配到宋家五金铁业社当文书。那时年轻,勤快、好学、上进,特别是算盘打得好。社员群众都称我“会计娃儿”,说我:“这个小孩,穿个红背心,整天在山上跑……”几年后,组织上调我到县委工作。1961年,我又光荣的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8年9月,白河县革命委员会成立;1970年8月,中共白河县革命委员会核心小组成立。当时,为恢复重建区、公社党的组织,支援各边远公社生产建设,号召青年干部下农村。我是党员,才28岁,就响应号召报了名。1971年2月,县革委会党的核心小组调我到三红人民公社,任刚恢复的中共三红人民公社委员会书记。记得当时三红公社粮食产量上不去,时任县革委会核心小组组长兼县革委会主任刘尔寿给我谈话说:到三红公社,主要搞清为什么全公社粮食产量上不去,尤其是红薯亩产量底、播种面积小等问题。组织上一谈话,我就背着铺盖卷到顺水。顺水公社属县内后高山,山大沟深石头多。我在此工作两年四个月,从推广种洋芋、选准配好公社党委班子、拉广播、要农业机械等方面,为顺水人民做了一些实事。

初到顺水,就下到各大队、小队调查了解情况。当时年青,整天奔走在山沟间却不觉得累。社员群众称我“书记娃儿”。通过调查我发现,顺水公社海拔高度千米左右,山地垂直气候特征明显。种红薯、玉米等县域常规粮食作物亩产量底,群众种植面积小。如,全公社红薯只长叶子不长果实、平均亩产不到1000市斤,种植面积逐年增多。而洋芋平均亩产却高达2000市斤左右,群众种植洋芋的面积逐年增多。原来洋芋属喜凉爽、短日照作物,适合顺水的地理气候条件,顺水是全县的洋芋优等种植区。回县报告顺水粮食产量上不去的原因后,返回公社就决定,在全公社大力发展洋芋种植。

一方面,我着手收集编写“洋芋是个好东西,人吃洋芋,猪吃皮”等顺口溜,通过宣传扩大洋芋种植面积。另一方面,我又带人到安康地区洋芋种植大县镇坪,调红毛眼(红眼睛)、“175”(文胜4号)等优良适种的洋芋籽种,逐步淘汰白皮六月半、鸡心、孤老等传统退化的洋芋品种。同时,派人到湖北省竹山县学习干旱地区洋芋坑种高产技术。当时要求公社10个大队的干部,每人一亩洋芋坑种试验田。并按坑种技术要求,在施肥、追肥中搭配使用顺水群众很少使用的化肥。当年,顺水公社洋芋种植面积扩大到近4000亩,坑种洋芋平均亩产过3000市斤,打了个粮食产量的翻身仗。此后,顺水公社成为全县的洋芋籽种基地,负责全县的洋芋籽种供应。

在恢复基层党组织和健全公社党委班子方面,我一方面要求各大队、小队积极从实际工作中考验发展党员,壮大党的基层组织;另一方面,从落实公社任务、善于组织联系群众等方面,选拔推荐大队干部,配好公社党委班子。在工作中,我发现一李姓大队会计,有文化、群众威信高,落实公社任务从不打折扣且有方法,就推荐其为公社党委副书记人选。1971年9月,中共白河县第五届委员会成立; 10月县委任命我兼任恢复重建的中共敬东(1972年2月恢复中厂原名)区委副书记。

地处白河后高山的顺水,山大沟深,信息闭塞。县上来检查工作,有群众常常回答:“保长到这儿来了”。原来他们把公社干部仍当成民国时期的保长。为改观全公社信息闭塞状况,让全公社群众都能听到党中央和县委、县革委的声音。我就到县找县委、县革委生产组副组长黄立志联系,要来广播喇叭和铁丝,接着组织群众上山伐树作杆,把广播拉到了全公社各小队。

1971年8月,第二次全国农机会议后,全省农机具下放到人民公社和大队运动达到高潮。1972年,国家和省、地支援下放了白河一批农业加工机械。接通知后,我到县农业技术管理培训站看,几十台崭新的脱粒机、粉碎机、面粉机、柴油机等码放在仓库里。一问才知道,原来许多公社不要,因为农民没见过或不会用,仍相信连盖、石碾、石磨等传统粮食加工器具。我让人回公社通知到每个大队,让各大队都抽劳力带工具,来县里抬农业加工机械,又请县上的技术员到各大队安装调试,保证了顺水每个大队拥有脱粒机、粉碎机、面粉机三台以上,促进了全公社的农业机械化。

1973年6月,组织上任命我为中共中厂区委书记。在中厂区委书记任上只有三个月,时间短,印象深的是修路,就是修红(石河口)顺(水)路和中厂至店子沟路。记得当时有铁道兵部队住在中厂区上,与区机关和周围群众关系好,经常搞联欢,打乒乓球。修路时由我们抽调各公社搞农田水利建设的部分青壮劳力为主,组织各社队男女劳力出工,用木材换部队火药、钢钎等材料工具。记得支援“三线”建设和修地方公路的广播宣传口号有“小孩顶大人,青年一人顶两人,妇女顶男人”、“抢晴天,战雨天,黑夜还要干半天”等等。冬春会战高潮时,我半个月就吃住在工地上,确保了红顺和中厂至店子沟的毛路初通。

1973年11月,我当选县委常委兼县革委会副主任,同时县委、县革委会撤销办事、政工、政法、生产“四大组”。 1974年1月,任命我为县法院、县公安局联合成立的县革委会政法党组书记,至1976年9月撤销;10月,我又当选为县委副书记。

在蹲点带面中,县委、县革委会各主要领导都下到大队蹲点,我作为留守常委,以城关为主。1974年前后,城关社会稳定最大的问题是:1962年12月和1969年5月,全县先后两次下放有城镇户口的城关居民到农村,约150多户1800多人,这些人陆续回到城关后成为城镇的“四无户”(无户口、无口粮、无住处、无工作),他们住山洞,缺吃少穿,乃至偷“三线建设”的水泥等建筑材料……当时,差不多天天都有来县委、县革委上访的下放居民,以及其他群众。一次,一群找县委的下放居民,直接闯进县委食堂拿吃的。公安局长带干警来抓人,被我及时制止。我说:“他们是饿了,只是要吃的,吃完就走了。”有一纪姓下放户,没吃的就找到我说:“你把我关起来,在里面有饭吃。”麻虎沟一上访群众,背上插个牌子到县革委门前,喊着要见邓春华。我听见叫声,小跑出门迎上他,为他摘掉牌子后听他讲冤屈,并及时协调公社予以解决。

不久,我把150多户城关下放农村户的情况向县委常委会做了汇报。县委研究后决定成立城镇工作队,给河街私房改造遗留问题户落实政策,解决下放户回城带来的社会不稳定等问题。由我任城镇工作队组长,县公安、财政、商业、粮食等局局长为成员,各局委抽调二至三名工作队员,组成工作队。我们首先协调粮食、财政等部门筹集一万市斤粮食、一万市斤粮票,按人头发放给下放户,让他们暂时有饭吃,并为他们搭建简易住房,或落实他们在河街原有的私房,让他们有房住。下放居民时间较长,摸底甄别工作量大、困难多,但经过我们艰苦细致的工作,140多户全部上了城镇户口,有了粮本,最后只有不符合回城政策要求的两户人家,给了些粮食、粮票让回农村居住。我们还筹建成立了一个建筑队、石灰厂、砖瓦厂等,让他们有工作、有收入来源。后来,这个基本上是妇女的基建队,作为白河县铁路民兵团的一部分配属铁道兵部队,转场上了修建襄(樊)渝(重庆)铁路的“大三线”建设,一个劳力月合30多元。

与此同时,我又加强了打击盗窃、贩卖妇女等犯罪的专项行动。一次,我正在理发,县公安局局长、副局长都在场,前面提到的纪姓下放户来报案。经侦查,发现几个犯罪分子都是要收监而未收监者,就先监控起来,后全部在犯罪现场逮捕。同时,我又紧抓城关各居委会建设,选好配齐居委会主任、副主任。为调动居委会干部的积极性,我首先问县财政局长:“居委会干部能否发工资?”李局长答:“可以!”我就在县委常委会上提出给居委会干部发工资的议题,经讨论获通过后,按居委会主任月工资30元、副主任月工资25元发放,极大的调动了居委会干部干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上述工作,营造了1970年代中后期白河城关良好的社会治安,城关人民比较能安居乐业。尤其是回城的下放户们,不时听见他们“共产党万岁!”的由衷喊声。每次听到他们的喊声,我都觉得既振奋又高兴。

1976年3月,县委、县革委号召发起“大打矿山之战”和“社社通公路”战役时,我也是“肥水桥”(即建设白河县磷肥厂、水泥厂和白河桥)战役的总指挥之一。记得二三月份白石河要涨水,而白水桥打桩的木材仍无着落。我就带上县计划委员会主任、县工业交通局长、县财政局长等五人,到各公社要木材。到构扒,看到财政所门前堆着一大堆木料,就让财政局长下车借木料;到茅坪,我下车硬是借走了区上准备盖新房的木料;在四新,让公社组织劳力上山发伐树做木材;傍晚到歌风,公社领导感觉任务量太大,我就对他说:“歌风产木材,你让每户群众抽一根档猪圈的杆子就够了!”两天时间,我们就筹齐了白水桥打桩的木材。

1980年9月,中共中央废除领导干部终身制,推行干部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我进党校培训学习后,调到安康地区红旗造船厂工作,离开了白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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