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斌:一份紧急指示,一段禁烟史话

来源:  时间: 2016-12-15  阅读量:

 


    陕南行署区是中共历史上1个省级行政单位,成立于1948年6月,辖区包括陕西南郑(汉中市)、安康、商洛及湖北两郧4个地区。1951年2月,陕南行署区完成历史使命,其辖区分别并入陕西省和湖北省。

  这份《禁烟禁毒的紧急指示》是1950年10月由时任陕南行政公署主任张邦英同志签发的,从内容中可以看出当时陕南区禁烟运动出现反复的严峻形势以及陕南行政公署禁烟的决心和措施。目前此档案收藏于陕西省紫阳县档案局。

  1949年底,陕南区全境解放。陕南行政公署全力开展清匪肃特,恢复生产和民主建政工作。同时,陕南行政公署根据中央人民政府《关于严禁鸦片烟毒的通令》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关于禁绝鸦片的实施办法》发布了禁烟布告,展开全面禁烟运动。查封了辖区内各地的烟馆,收缴了民间烟具和残存的鸦片。在严厉打击下,鸦片买卖及吸食鸦片现象得到遏制。

  然而,陕南地区特别是大巴山腹地的一些市县,从清朝嘉庆年间鸦片传入到陕南解放这100多年里,种植、贩卖、吸食者成为一种司空见惯的社会生活现象。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城固县年产鸦片烟土1万余斤。民国七年(1918年),汉中道尹号召普种鸦片,以收取烟捐。民国十年(1921年),镇巴县鸦片种植占全县土地面积30%。

  一些军阀、土匪为补充军需,强制百姓广种鸦片,致使陕南农村广种鸦片,城镇烟馆林立。解放前镇巴县城有烟馆170余家,南郑(汉中)城内烟馆比比皆是。国民党政府虽提倡禁烟,采取过一些禁戒措施,南郑、城固、洋县、西乡、镇巴、紫阳、镇坪等县,一度成立了禁烟委员会或禁毒科,查禁烟毒,但多是禁民不禁官,禁下不禁上,时禁时纵,明禁暗纵。由于政治腐败,官商勾结,明查实贩,甚至武装走私鸦片,牟取暴利,致使烟毒蔓延,吸毒、贩毒者有增无减。到陕南解放时,仅紫阳县种植大烟就达7207人,年产量为14460两。1949年,在紫阳一些乡村,用实物换烟的比价是:1两鸦片可换50公斤大米,或125公斤包谷,或1匹“河口布”(老河口所产土布,每匹10米多)。种植鸦片竟然和民生问题交织一起,给解放后禁烟工作带来巨大困难。

  1950年秋天,陕南行政公署发现禁烟运动出现反弹,各地群众种植鸦片有增无减,不仅高山深林处随处可见,甚至一些集镇附近也有发现。经过调查,原因有二:一是这里有种植鸦片的历史习惯,种鸦片就如同种庄稼。二是土匪和暗藏的特务到处造谣:“毛主席批准陕南种烟”, 鼓动群众种烟,为其提供财源。特殊的地理条件和社会环境影响,加之刚刚解放,虽然颁布了禁烟令,但我党还无工作基础,特别是缺乏群众工作基础。在这种背景下,陕南人民行政公署发布紧急指示,要求各级党委,迅速动员群众,铲除烟苗。

  陕南各县、区、乡迅速组织建立禁烟禁毒委员会。县、区由政府之民政、公安、卫生等部门及当地驻军和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协商委员会,工、农、青、妇等群众团体派员组成;乡级由乡长、农会主席及社会上有声望,热心禁烟运动的人士组成。禁委会负责办理地方禁毒禁烟工作。特别是烟患重地紫阳、镇巴、南郑等县,广泛发动群众,结合政府行政推动和清匪肃特,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群众性禁烟运动。

  陕南行政公署在总结解放后1年来禁烟工作的经验,深刻认识到烟毒如不能完全禁绝,匪患也不能完全肃清,社会秩序亦将难以完全安定,人民的生产势必继续遭受破坏,新政权的一切工作也将蒙受极大的影响。针对禁烟工作中出现的反复,陕南行政公署印发《禁烟禁毒的紧急指示》,要求各级党委结合秋征、反霸减租等中心工作,在全区开展禁烟宣传,向群众讲明烟毒对国家人民危害之深,揭露匪特籍以推行破坏的阴谋。激发广大民众对鸦片的憎恶与痛恨,在群众中营造种、贩鸦片是最可耻行为的社会舆论氛围,推动群众订立禁烟公约,互相监督,对违犯公约者随时检举揭发。在群众自觉参与禁烟运动的基础上,结合政府行政推动,陕南行政公署严令各地将所有烟苗一律在秋播小麦前铲除,并适时播种小麦。逾期抗不执行者,给予惩罚。为使这一工作迅速展开,各级党政军组织力量,深入乡村检查,并发动民兵自卫队协助搜查山林烟田,不使一地漏查。

  《禁烟禁毒的紧急指示》要求:对于贩运烟毒者,除全部没收其毒品外,按其实际情况给以处理,再犯者加重治罪。旅店如有代收代销毒品行为者,查实后勒令停业,并加惩处。对民间散存的鸦片(鸦片烟籽),号召群众主动向政府交出,凡主动上交者,不加追究。对于家境贫寒,存鸦片为换取生活品的,如交出毒品后生活陷入困难者,一方面发动群众互助互借,另一方面由政府给以适当救济,以此破解鸦片绑架民生的难题。所查获或收缴之鸦片、毒品,一律由查获机关当众验明查封,移交禁委会保管,定期召集有关机关和人民代表临场监视,当众焚毁,并呈报上级政府备案。

  为了体现政府禁烟决心,打破一部分群众误解宽大政策,对禁烟抱有观望态度,在烟毒较严重的地区,结合清匪反霸,从犯有种、贩或庇护鸦片烟毒罪行的不法分子中选择一些劣迹较大,群众痛恨者,经过公审,加重判罪,当众宣判。如紫阳县对种烟首领阙治安、胡岳三、文道森、黄北门等处以死刑,对长期以贩运、吸食烟毒为业的李道魁、夏远建、周现贵、李道英、亢守仁等分别逮捕判刑;镇坪县先后从严惩办了种植、贩卖、吸食烟毒集一身的罗定国和偷种鸦片的马镇乡村民李忠福、李忠树、李南轩、郑德宗等人。对少量贩卖和一般吸食烟毒的人员,则令其到公安机关登记,强制戒烟。在这次禁烟运动中,安康地区铲除烟苗8.7万多株,收缴烟土3.5万多两。查获贩运、收食烟毒者1980人,缴获烟具2000多副,没收现金211.15万元(旧人民币)。据南郑市、城固、洋县、褒城、沔县、宁强、镇巴等7县市不完全统计,在这次禁烟运动中破获涉毒案件1000余起,缴获鸦片85000多两,铲除烟苗11900余亩,公开销毁鸦片56000余两,惩处了一批烟毒犯。陕南各县种、贩、吸食鸦片风气被坚决刹住。

  至此,在陕南泛滥100多年之久的种烟、吸毒、贩毒之风基本禁绝。

  (作者单位:陕西省紫阳县政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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