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宝鸡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以下简称双拥),是在党的领导下,以巩固和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为主旨,组织发动全国军民为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团结奋斗的一项社会活动,是我们党、国家和军队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
抗日战争时期,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双拥运动在延安和整个陕甘宁边区广泛开展,成为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革命史上一项崭新的创造,谱写了一曲军政民团结一心、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恢宏交响曲。1943年1月,毛泽东同志充分肯定了陕甘宁边区的做法,号召根据地军民普遍开展这一活动,从而使双拥运动从延安迅速发展到各个抗日根据地,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双拥热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创建双拥模范城(县)为龙头,群众性双拥活动蓬勃兴起,彰显了军政、军民团结的强大力量。1991年1月10日至16日,国家民政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在福州召开了全国双拥工作会议。由此,我省宝鸡市成为首批获称“全国双拥模范城”的城市,也是西北地区第一个全国双拥模范城。
同年2月1日,省委专门召开常委会议,听取全国双拥工作会议情况汇报,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为了加强对全省双拥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提高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的质量,我省将原省军地关系协调小组更名为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时任省委书记张勃兴任组长,时任副省长徐山林、时任省军区政委赵焕职任副组长。省级各大班子的38名领导成员也分别与34个团级以上驻军单位建立了固定联系。会议还专门研究和制定了《陕西省创建双拥模范地、市、县标准》,明确要抓好任务落实。
在继续巩固和提高宝鸡市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的同时,我省重点推进延安、渭南、西安、咸阳等市(地区)的双拥模范地区和模范城建设。1991年7月6日,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延安市“双拥模范城”、渭南地区“双拥模范地区”称号。1993年,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延安市、临潼县被授予“双拥模范城(县)”称号。通过发挥双拥模范地区和模范城的示范和辐射作用,我省双拥工作的整体水平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党的十八大以来,伴随着陕西经济社会的发展,三秦父老、驻陕部队和武警部队官兵,在继承和发扬延安双拥运动光荣传统过程中不断创新,突出陕西特色,立足创建实际,军地同心,精准发力,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强国梦、强军梦进程中携手合作、融合发展。2016年,在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县)的创建中,我省西安市、宝鸡市、渭南市、延安市、咸阳市、汉中市、安康市、韩城市及武功县、潼关县、黄陵县、神木县等12个市县获称“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发祥于革命圣地延安的双拥运动,已走过了七十多年的光辉历程。全省广大军民仍将继承和发扬双拥运动光荣传统,团结奋斗、开拓进取,促进新时代追赶超越不断取得新进展。
(执笔: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