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人物主张

来源:  时间: 2020-04-20  阅读量:

1.社会政策

列宁反对民族主义,尤其反对基督教世界中普遍存在的反犹主义。他亲自撰文,阐述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一系列重要原则。希望建立免费的全民医疗体系,并十分重视提高民众的识字率。支持妇女权利,废除沙俄时代对无责任离婚的禁令,同时也允许堕胎,但反对代表性解放的杯水主义,要求沙俄时代的性工作者转职。其宗教政策给予东正教很大打击,神职人员被契卡镇压,教会财产被没收,传教活动也受到严格限制。

2.外交政策

1919年7月25日,苏俄政府首次表示要归还中国被占领土,“苏维埃政府把沙皇政府从中国人民那里掠夺的或与日本人、协约国共同掠夺的一切交还给中国人民以后,立即建议中国政府就废除1896年条约、1901年北京协议及1907年至1916年与日本签订的一切协定进行谈判”;1920年,再次声明类似主张。但是,中国的北洋政府对此反应消极甚至不予理睬。

3.缔造苏联

1922年12月30日,在列宁领导下,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和乌克兰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白俄罗斯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南高加索联邦组成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简称苏联。

4.国际领袖

列宁为了团结各国的革命左派,于1919年3月2日在莫斯科发起召开共产国际成立大会。30个国家的共产党和左派组织代表出席会议,通过《共产国际宣言》、《共产国际行动纲领》等文件。它的成立极大推动了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发展和马克思主义在全球的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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